企業入孵程序
一、申請企(qi)業須提供以(yi)下(xia)書面(mian)材料:
1、入孵申請書;
2、入孵項目(mu)申請表;
3、科技創(chuang)業計劃書或開發項(xiang)目的(de)可行性(xing)報告;
4、法(fa)人(ren)代(dai)表身份證(zheng)復印件及法(fa)人(ren)代(dai)表簡介;
5、加蓋公章的(de)營業執照復印件;
6、其他相關資料。
二、受理
泰祥科(ke)技企業(ye)孵(fu)化器負(fu)責受理(li)企業(ye)的入孵(fu)申(shen)請(qing),在受理(li)申(shen)請(qing)時須驗證申(shen)請(qing)者提交(jiao)的原件和復印(yin)件。
三、審批
泰祥(xiang)科(ke)技企(qi)業(ye)孵化器負(fu)責對申請入(ru)孵企(qi)業(ye)及(ji)孵化項(xiang)目進行(xing)審查,并(bing)報市科(ke)技局高新技術創(chuang)業(ye)服務中心備案。
四、辦理入孵手續
申請者在(zai)接到(dao)入(ru)(ru)孵通知后(hou),可到(dao)泰祥孵化器辦理(li)入(ru)(ru)孵手續,簽訂入(ru)(ru)孵協議和(he)房屋租賃合同。